中國藥科大學車輛管理暫行辦法.docx
中國藥科大學機動車輛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校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和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意見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二條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貫徹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依法實行歸口管理。
保衛處是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總體負責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具體的校園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教育和處罰。
第三條 學校其他單位和部門應遵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本單位(部門)師生員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并遵循“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一崗雙責”的原則,協助保衛處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校園機動車行車和停放安全管理
第四條 校內行車以保障行人安全為最高優先原則。
第五條 進入學校的機動車輛在校園內一律禁止鳴笛、超載、隨意超車或并行,保持安全車距,進出校門行車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在校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所在路段交通指示牌的最高限速;夜間行車不準使用遠光燈;校內行車禁止播放大聲量音樂及轟踩引擎。
第六條 校園行車如遇消防車、救護車、工程車等特種車輛,應及時靠邊停車避讓,優先應急車輛通行。
第七條 校內環島行駛應按相關規定安全有序繞行,嚴禁在環島路段越線、超車、逆行、插抄近道。
第八條 機動車輛進入教學區后應在劃定的停車場及指定停車區域停放。停放應遵循車頭方向秩序,保障停放安全規范有序。禁止在消防通道、綠化帶、狹窄道路和人流量大的道路區域及未劃停車位的主干道停放。如有違反,管理部門有權依規鎖車、教育行車人員。嚴重違規且不聽勸告者,管理人員有權引導車輛出校。
第九條 車輛停放場地由學校相關部門統一劃定管理,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學校劃定的停車位上堆放物品或用其它設施占用車位。如有違反,相關管理部門有權清理。同時,任何部門也不得在非停車區域私劃停車線、停車場,占用公共空間。
第十條 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車輛應在劃定的車位線內按序停放,不得影響其他車輛停放。
2、車主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規定,對車輛安全保險自行投保,車輛停放期間發生丟失、損壞者責任自負。車輛停放后,應鎖好門窗,及時取走貴重物品,如有隨車物品丟失,后果自負。
3、愛護停放場地內的所有設施、裝置及其他車輛,導致損壞的,肇事車主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4、停放車輛不得載有易燃易爆或劇毒等危險品,擅自攜帶者,一旦發現將依規報警;隱瞞不報造成事故的,車主承擔全部責任。
5、保持停放場地清潔衛生,不得在停車場亂扔垃圾;禁止在停放場地內擅自維修、清洗車輛。
第十一條 在學期首末及學校大型活動或執行特殊任務時,校園車流量增大,在通行和停車壓力高峰時段,各類機動車輛的行駛和停放都應服從統一指揮。
第十二條 保衛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必要的路段設置路障、交通標牌和其它交通安全設施,特殊時段有權進行校內交通引導和交通管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遷、毀損交通指示設施。
第十三條 對違規亂停放的機動車輛,相關部門第一次將貼單告知,并登入車輛出入管理系統備案;不聽從管理人員勸告再次違規的,將鎖定車輪;對嚴重影響校內交通的機動車輛,將取消其進入學校資格,并給予拖吊,所需費用由車主負責。
第四章 駕駛人員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入校車輛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還要遵守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服從相關部門執勤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第十五條 所有駕駛機動車者,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熟練掌握駕駛技術,并定期到交管部門進行審驗。嚴禁無駕駛證或持過期的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第十六條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的,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人員,均不得駕駛機動車輛。
第十七條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校園車輛管理規定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第十八條 禁止在校園內駕駛車輛時打、接聽電話;禁止在校園內練車、超速行車(按校園車輛管理規定)。
第五章 車輛出入與門禁管理
第十九條 根據我校實際與上級領導部門的部署安排,我校出入校園車輛采取ETC及車牌識別雙系統,只允許申報車輛及部分特種車輛進入校園,嚴控校內行車、停車數量。
第二十條 所有需進入校園行駛、停放的車輛,應按照本章附件中《中國藥科大學機動車輛出入校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藥大車輛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及時申請錄入或更新符合規定的車輛信息,保障合規車輛安全有序進出校園。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藥大車輛管理辦法》規定的相關車輛和一切社會車輛、出租車等,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行駛和停放。
第二十二條 校保衛處及相關人員依規管理車牌識別門禁系統,維護系統正常運行,任何進出學校車輛應服從安排,進出校園“一桿一車”,如遇設備問題,現場工作人員或駕駛員及時與保衛處聯系。嚴禁車輛跟隨、沖卡、強行進入等違法違規行為,此類行為造成損失的,管理部門將依規對肇事司機提出賠償,由肇事司機負責;造成嚴重后果的,管理部門將依法報請公安部門進行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在學期首末及學校大型活動或執行特殊任務時段,保衛處可根據實際情況暫停車輛識別通行系統,保障特殊時段車輛出入和停放需求,所有出入車輛應嚴格遵守本規定內容并服從相關人員的現場引導指揮。
第二十四條 對多次違反校園車輛管理規定的車輛,保衛部門可依據規定暫停或注銷其校園出入通行資格。
第二十五條 原則上不允許在校學生申報個人車輛出入校園。
第六章 事故處理與應急處置
第二十六條 在校園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迅速報警并通知保衛處相關人員。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第二十七條 在校園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雙方當事人無異議的應拍照留有證據材料后,及時撤離現場進行協商或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理,避免造成交通長期擁堵。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責任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處置。
第二十八條 保衛處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協助公安機關開展事故情況調查和處理,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維護現場秩序。
第二十九條 在校園內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電、供水、通訊、交通指示信號等設施毀損的,相關部門應及時進行責任認定,修繕恢復,并由當事責任人承擔相關損失費用。
第三十條 如遇傷人、亡人等嚴重交通事故時,現場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謹慎考慮施救措施,避免因施救不當造成次生傷害。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凡在校內行駛、停放的各類車輛、車輛駕駛人員,都應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執行本規定。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同時適用于本校所有校區。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保衛處進行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于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中國藥科大學機動車輛出入校園管理辦法》
附件:
中國藥科大學機動車輛出入校園管理辦法
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安全平穩有序,保障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滿足教職工正常教學通勤需要,根據《中國藥科大學機動車輛管理規定》內容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用于管理本校相關機動車輛出入。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校采用新型車牌識別出入管理系統,所有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經申請并將車牌等信息錄入系統,即可由系統自動識別放行,保障相關機動車輛進出校園安全便捷,防止非錄入車輛進入校園,控制校內機動車數量,保障各校區的安全秩序。
二、進出校園的車輛管理,需全校各部門協同配合,共同做好校園車輛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各部門各司其職,承擔相關工作,并成立校園車輛安全管理小組,管理小組構成及負責工作內容如下:
1.保衛處:負責車牌識別系統的構建、錄入和日常維護,要維護車牌識別系統高效平穩運行,按照相關規定,及時錄入、更新、刪除符合規定的車輛信息,為全校教職員工和校屬車輛等出入校園提供便捷保障;
2.人事處:對在職教職工人員資格身份進行審核;
3.校長辦公室:對與學校有車輛出入關系的社會人員身份進行審核;
4.計財處:計財處進行各項費用的收取和支出;
5.審計辦公室:進行各項工作相關審計審核;
6.離退休工作處:對離退休人員資格身份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離退休教職工是否住在學校附近,控制學校附近住戶就近停車情況;
7.后勤服務集團:對在校公車進行審核,對需進出校園的商戶車輛進行審核;
8.基建后勤處及相關部門:對施工工程車輛及食堂承包窗口車輛進行審核。
三、全校車輛出入校園采用分類管理,具體分類如下:
1.公務車輛類:校車、公務用車等相關校務車輛免費錄入門禁系統,出入校園次數和校內總停車時間不限;
2.應急車輛類:救護車、消防車、市政搶修車、警車等應急車輛在應急處置過程中進出校園無需錄入門禁系統,由現場管理人員手動免費放行,停車時間不限;
3.教職工私家車類:本校教職工(含離退休人員)需根據規定自行申請錄入車牌自動識別系統,每月限制校內停車時間;
4.臨時車輛類:臨時車輛須由相關部門提前24小時到保衛處登記,根據實際情況申請臨時進出校園的時間及次數;
5.其他社會車輛及在校學生車輛,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
四、可申請錄入車牌識別管理系統的車主資格:
1.校車、公務用車;
2.本校在職教職工車輛(包括人事代理);
3.本校離退休教職工車輛;
4.有其他業務需要進入校園的臨時車輛。
五、校內停車時間標準及申請方式:
1.校車、公務用車等相關校務車輛校內停車免費,停車時間不限;
2.救護車、消防車、市政搶修車、警車等應急車輛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校內停車免費,停車時間不限;
3.本校教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總停車時間400小時/月,每月停車時間不累計,原則上不允許超時校內停車;
4.臨時車輛須由相關部門提前24小時到保衛處登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臨時進出時間及次數。
申請方式:
1.校車、公務用車等相關校務車輛由車輛各主管部門集中向保衛處申請錄入車牌。需提供相關文件及車輛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如遇車輛新增、報廢、變更等情況,應及時向保衛處報備并變更錄入信息。
2.救護車、消防車、市政搶修車、警車等特種車輛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無需提前錄入,由工作人員現場放行。
3.教職工(含離退休人員)準入車輛申請數量以工號為單位,一個工號只準申請最多一輛準入車牌。申請時需填寫《中國藥科大學個人車輛校園準入信息申請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如車主為申請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關系,則另需提供可證明申請人與車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本(以上證件材料均須攜帶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4.臨時車輛須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提前24小時到保衛處登記,填寫《中國藥科大學臨時車輛校園準入信息申請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申請時間及次數。
六、保衛處應對所有申請準入車輛牌照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完善臺賬資料,同時為申請人個人信息保密。
七、在學期首末及學校大型活動或執行特殊任務時段,保衛處可根據實際情況暫停車輛識別通行系統,保障特殊時段車輛出入和停放需求,但所有出入車輛應嚴格遵守校內行車、停車的相關規定并服從相關人員的現場引導指揮。
八、校保衛處及相關人員依規管理車牌識別門禁系統,維護系統正常運轉,任何進出學校車輛應服從安排,進出校園“一桿一車”,如遇設備問題,駕駛員或現場管理人員請及時與保衛處聯系。嚴禁車輛跟隨、沖卡、強行進入等違法違規行為,此類行為造成損失的,相關部門將依規對肇事司機提出賠償,由肇事司機負責;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報請相關公安部門進行處理,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責任。
九、校內原則不允許超時停車,超時停車者保衛處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其進行通知、通報、罰款或取消其車輛入校資格。除上述各種種類車輛外,原則上不允許其他車輛進入校園。
十、所有出入校園車輛須嚴格遵守《中國藥科大學機動車輛管理規定》要求,保障行車和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服從相關人員的管理指揮,確保校內交通安全有序。
十一、本辦法由保衛處進行解釋。
中國藥科大學
個人車輛校園準入信息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
| 工號 |
| 車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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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識別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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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發動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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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與 車主關系 | 
| 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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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姓名 |
| 車主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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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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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申請人: 車主: |
我承諾,提供車輛信息、聯系電話及相關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有效。 申請人: 申請人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保衛處 審核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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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藥科大學
臨時車輛校園準入信息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
| 車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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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識別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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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發動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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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相關部門及電話 | 
| 所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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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用途 |
| 申請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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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姓名 |
|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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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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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諾,提供車輛信息、聯系電話及相關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有效。 申請人: 年 月 日 |
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保衛處 審核意見 | 年 月 日 |